1、立案之后进行撤案的程序是:办案部门制作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报告书;立即释放,发给释放证明书;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;立即解除强制措施;对已查封执行的财物进行解封。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
第一百六十三条
在侦查过程中,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,应当撤销案件;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,应当立即释放,发给释放证明,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。
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追究刑事责任,已经追究的,应当撤销案件,或者不起诉,或者终止审理,或者宣告无罪:
(一)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;
(二)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