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内买房写一方名是共同财产吗,有没有法律依据

时间:2024-04-30 作者:深圳律师

如果不存在婚内财产协议的情况下,一般认为结婚后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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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视情况而定。
如果一人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;如果婚前已还清贷款但婚后才取得产权的,登记在自己名下的,认定为个人财产;如果婚前付了首付并贷款,落下自己名下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,司法实践中认定为个人财产;房屋落在对方名下的视为个人财产。
如果是双方出资落下一人名下,按共同财产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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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内买房写一方名是共同财产。夫妻共同财产,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,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动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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