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夏赠与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取证,规定如何

时间:2024-05-08 作者:深圳律师

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判断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你好,具体什么情况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赠与合同可以到自然人所在的住所地、经常居住地、行为地或者赠与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。申请人为赠与合同申请公证的,应提交公证所需的材料,公证人员经审核后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,应为申请人依法办理公证手续,并在规定时间内为申请人出具公证书。法律依据:《公证法》第二十五条
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,可以向住所地、经常居住地、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。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,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;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、声明、赠与、遗嘱的公证,可以适用前款规定。
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bjbgs.cn/329032.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!

下一篇:暂无
友情链接: 铜仁律师 万载县律师 虞城县律师 济南律师 保定律师 杭州知识产权律师 杭州聘请法律顾问 杭州建德市律师 唐山律师 临汾律师 大连律师 石家庄律师 四川律师 佛山律师 越城律师 杭州律师在线咨询 安庆望江县律师 博白县律师 仙桃市律师 濉溪县律师 益阳律师 曲靖律师 南通律师 泰安律师 郑州律师 唐山律师 石家庄律师 苏州律师 鄂尔多斯律师 菏泽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