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务员离职后没有收回应收账款,是否要承担责任

时间:2024-05-08 作者:深圳律师

1、公司货款未收回要求业务员承担责任是不合法的,公司业务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:(1)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协商处理;(2)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,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督保障部门投诉,由劳动监督保障部门介入处理;(3)、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,维护自己的利益;(4)、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不服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二条、第五条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第九条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你好,如果是因员工故意或者重大过失,给单位造成损失,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,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
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bjbgs.cn/329449.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!

下一篇:暂无
友情链接: 杭州遗产继承律师 通化律师 遂宁律师 南充律师 杭州公司法律师 成都武侯区律师 上海徐汇区律师 襄阳律师 廊坊律师 东莞律师 甘孜律师 征地补偿律师 杭州余杭区律师 北京律师 江苏律师 吉安律师 湖北律师 柳州律师 泰顺律师 杭州工程律师 杭州债务律师 余干县律师 安庆望江县律师 合肥包河区律师 聊城律师 成都温江区律师 肥城市律师 廊坊律师 九江律师 许昌律师